2.燃气气源企业要严格履行承担的供气职责,确保正常生产,最大限度提高产气量,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减少供气量或停止供气,对擅自减供、停供,影响正常供暖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燃气输配企业要保障储气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在提高供气保障能力的基础上,对城市供气实行科学调配。在用气高峰期或气源不足时,要严格遵循“先保民用”的原则,对非居民用气户采取限气或停气,确保供热单位供热用气和居民生活用气。特殊企业生产用气,需报请市政府批准。
4.热电联产热源厂和热力公司要加强对生产中的进料、出渣设施(设备)和锅炉等生产设施(设备)实时监控,一旦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解决,要做好备用生产设施(设备)的日常检修维护,确保随时即投入使用。要加强对供热运营的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对关键设施(设备)管网及关键部位,要实行专人24小时监控,一旦发现问题,立即予以处理。
(三)明确责任,切实强化各物业管理单位、各小区业主和各用户单位的工作职责。
冬季供热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各面通力合作,共同配合。因此,要协助供热主体做好本区域内的供热管网维护,收取采暖、改造费用,,配合供热主体搞好协调服务,做好冬季采暖工作
1.采暖用户单位、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要抽调专人,落实责任,搞好各自产权范围内的供热管网维护,确保管网正常运行。
2.各供暖受益单位和个人要执行交费取暖制度,依法依规、按时按要求主动缴纳采暖费和管网改造费,确保供热企业正常运转。
四、以人为本,真正把城市供热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抓紧抓实。
冬季供热是一项民生工程,事关千家万户和政府形象。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以人为本,扎实工作,从实际出发做好各自工作,切实把城市供热工作抓紧抓实。
1.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把集中供热作为近期的头等大事,切实放在心上,拿在手上,解决实际问题。
2.各自办供热的单位领导必须认真负责,细致工作,搞好服务,确保本单位职工群众正常取暖。
3.各供热单位必须担负起供热主体责任,以居民利益为要,以大局为要,以履职尽责为要,把搞好为居民供热服务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不惜一切代价,克服一切困难,确保正常供暖。
4.各主管单位要切实做好对特殊困难群体的供暖救助工作,绝不允许发生推诿、扯皮、等靠要等行为,绝不能出现特困职工无暖过冬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