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岳政办函[2009]1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有关单位:

  12月7日晚,我省湘乡市育才中学发生了一起校园踩踏事件,导致8名学生死亡。该事件的发生,暴露出一些地方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方面存在薄弱环节,教训惨痛。为了保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严防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发展、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社会的稳定,责任重大。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岳阳的高度,以对广大师生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迅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加强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

  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地要严格按照《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教育、公安、卫生、工商、文化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参与,建立覆盖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体系、防控机制以及预防、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长效机制。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学校校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负综合监督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级各类学校要将安全工作的各项职责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三、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措施

  (一)规范组织学校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在组织各项活动时要安排教职工在楼梯间维持秩序。要定期检查楼道、楼梯的各项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特别要加强对县镇中小学、乡中心学校、农村寄宿制学校、民办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学校师生的安全意识。针对部分学校存在大班额和安全隐患较多的现状,提出有效的事故防范措施,制定校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