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岳政办发[2009]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岳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09〕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强化主体、综合治理”的基本思路,以创建安全社区、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和安全生产示范县为载体,建立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化、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为标志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3-5年的努力,力争全市所有乡镇达到安全生产基本要求,其中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达到80个以上,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达到40个以上,省级安全生产示范县1个。
三、基本要求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1、落实领导责任制。乡镇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组织召开有关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重大问题,确定解决办法和措施。
2、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责任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要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体系,严格奖罚措施,把安全生产责任与每位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违法违章责任要追究到岗位到人。
3、严格考核和奖惩。建立健全乡级各部门单位和村级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一岗双责”,严格考核和奖惩,并与领导干部年终政绩考评挂钩,强化责任追究,实行“一票否决”。
(二)加强基层机构和网络建设,为安全生产提供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