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举报投诉】市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设立有知识产权咨询、举报和投诉受理中心,中小企业遭遇知识产权问题时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并配合进行后续处理。前述举报投诉电话为12315。
第十八条 【深圳知识产权网】中小企业可以关注深圳知识产权网(网址:www.szip.org)的公告通知、知识产权动态、政策法规、交流推广等栏目信息,及时获取相关知识产权动态资讯。
第十九条 【政府采购】我市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可凭借符合国家要求的自主创新产品享受政府采购方面的系列优惠条件。
第三章 具体知识产权措施
第二十条 【企业名称】中小企业应当遵循《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合适的名称注册,从而在其注册登记地域范围内享有企业名称专有使用权。
由于企业字号在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时可以被注册为商标,为了遏制可能出现的不正当竞争,建议中小企业在本阶段注册显著性强的字号并同时考虑将该字号注册为商标使用。
第二十一条 【商标】鉴于注册商标获取的时限、商标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等,一般而言,中小企业可以在本阶段进行商标检索查询,并将检索后最终确定的可视性标志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第二十二条 【域名】域名是企业的网络商标,直接体现着企业的综合实力。一般而言,中小企业可以选择商号、商标等作为域名并进行注册。
第二十三条 【专利检索】高新技术、工业等领域的中小企业在研发、制造、销售产品前,可以就主要产品技术、自创技术等进行专利检索,从而掌握本领域技术发展现状、合理规避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确定企业发展切入点并获取竞争对手技术动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