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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纲要框架形成阶段(2010年2月-2010年6月)。在前期课题研究和基本思路的基础上,起草形成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框架,明确目标要求、基本原则、政策导向、战略重点、重要指标、重大工程项目等,并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加强上下衔接协调;同步开展专项规划和辖市区规划起草工作。

  (三)纲要草案阶段(2010年7月-2011年1月)。根据市委关于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建议,起草“十二五”规划草案,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纲要草案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专家开展咨询论证,报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提交市人代会审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前期研究。按照国家和省规划编制工作精神,针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十二五”发展若干重大课题开展前瞻研究,理清发展思路,奠定规划基础。课题研究要立足长三角,充分体现镇江“十二五”跨越发展、提升区域竞争力、实现进档升位、与苏南同步转型升级的阶段性特征要求,深刻分析各领域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提出“十二五”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举措。课题牵头部门要负责按时提交高质量的研究报告;课题配合单位要按照牵头部门的分工要求,积极配合,协助完成相关课题的研究工作。

  (二)突出规划重点。重点规划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基础设施、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对竞争性领域,规划内容侧重规范市场秩序,制定政策导向,促进形成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三)强化项目支撑。重大项目是规划实施的有效支撑,要研究确定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政府组织实施的“十二五”重大项目,纳入各专项规划。

  (四)加强规划衔接。要在重要指标、产业定位、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和重大政策等方面,加强全市各类规划与上位规划及相邻各市规划的衔接,特别是需要国家和省审批、平衡和协调的重大项目,要积极争取纳入上位规划。辖市、区总体规划及部门专项规划草案在报政府审定前,要与全市总体规划进行充分衔接,审议批准后,报市发改委备案。

  (五)增强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规划研究要充分借用社会力量,规划编制要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并切实加强评估论证工作,增强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规划编制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

  五、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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