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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点》的通知

  29.继续推进本市高校布局结构调整和基本建设工作。继续推进本市高校布局结构调整建设,重点抓好上海金融学院浦东校区、上海电力学院平凉路校区扩建及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浦东新校区建设等项目。认真执行和完成2010年投资计划安排,继续做好高校建设项目协调推进工作。

  六、坚持形成合力,积极建设学习型社会

  30.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体系基础平台建设。进一步探索社区学院功能,探索社区教育教师职业化、专业化制度试点建设。继续指导与组织开展创建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工作,组织开展上海市社区教育实验街镇(乡)和上海市社区教育实验项目的评估工作。拓展和加强“上海市市民终身学习网”建设,进一步办好“上海老年人学习网”,督促加强收视点的规范管理,年内争取老年人网上收视点布局达到居(村)委数的80%。继续开展街道社区学校和乡镇成人学校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制定《上海市街道社区学校建设标准》和《乡镇成人学校建设标准》,年内对20所街道社区学校和乡镇成人学校开展达标评估。继续开展创建示范性老年大学(学校)评估工作。完善以“学分银行”为基础的继续教育立交桥,从办学模式、学习模式、学校招生等方面探索建设“上海开放大学”以及开放教育的体系。

  31.深入推进学习型组织创建工作。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学习型组织3711创建工作,即组织推选300个机关,70个街镇,100家企事业单位,1000户家庭开展创建活动,培训学习型组织创建单位的骨干,组织相关专家和专职工作人员对创建单位进行评估。召开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组织创建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介绍典型经验,交流优秀创建成果,表彰先进集体,引导创建工作深入持久开展。

  32.积极开展群众性学习活动。举办第六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第四届学生与市民网上读书评书活动、第四届市民诗歌创作比赛和家庭讲故事比赛、第三届市民好书换好书活动。完善市民优秀学习品牌项目的联动机制,合作推进机制,不断提高品牌学习活动的影响力和感召力。探索建立优秀学习项目的评估机制,更好地指导基层开展群众性学习活动。

  七、加强教师教育和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33.加强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双名”工程,从首批名师名校长后备人选中遴选优秀人选,授予“东方名(教)师”称号。拓展国内教师培养基地,创立海外校长教师培养基地。加大优秀青年校长和教师培训力度,形成市区联动机制。深入推进区级骨干校长教师培养工程。加大农村教师的培养力度,针对各年龄段农村教师,分别实施不同类型培训项目。构建教师教育资源联盟,整合机构、课程、师资和信息等资源,确立区县教师进修院校作为培训机构主体,建立教师教育课程资源库,形成可共享的优秀教师资源库,整合远程教育集团教师教育网、各区县教师进修院校培训网和双名工程基地网,形成互联、互通、互用格局。构建开放、高效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学分互通互认机制。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与岗位聘用相结合的用人制度。

  34.加强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工作。逐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特聘兼职教师资助工作范围,进一步推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深化职业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设旅游服务与管理、现代物流、模具设计与制造、国际商务、烹饪及德育等6个骨干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满足相关专业骨干教师业务提升和素质提高的要求。完成2009学年度骨干教师市级培训,启动培训400名专业骨干教师。筹建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职业教育分部,组织和协调指导本市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培养培训工作,提高本市中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培养培训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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