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加强职业教育发展基础能力建设。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根据本市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求导向,启动国家级示范性中职校创建工作,争取三分之一的国家级重点中职校达到国家示范性中职校的基本标准。完成江南造船(集团)技校异地新建工程,加快临港科技学校新建校舍进度,支持新闻出版技校、电力学校等与产业发展和促进就业紧密结合、实效明显、具有品牌优势的国家级重点中职校进行重点项目建设。启动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开放实训中心运行绩效评估工作。全面建成上海中等职业学校基本情况信息资源库。继续进行高职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第六期建设。继续推进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完成第一、第二批示范高职验收。
五、坚持内涵发展,不断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
23.继续开展高校发展定位规划工作。继续开展市属本科高校和高职高专院校发展定位规划认定工作,启动开展部属高校发展定位规划和学科专业布局结构优化调整工作。主动创新管理制度,调整宏观管理模式,进一步尊重和维护高校依法自主办学,促进高校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营造良好学术氛围。
24.加强共建高校重点建设。结合上海高校内涵建设“085”工程的实施,推进“985工程”三期建设;加强“211工程”三期建设,重点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创新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25.继续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开展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完善和优化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布局结构。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搭建研究生教育资源共享平台,举办研究生学术论坛和暑期学校。设立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开展全国优秀博士论文省级初选及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深入开展专业学位建设工作。
26.落实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继续实施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2010年度(第六期)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评选第8批市级高校精品课程,推动课程教学改革。建设好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动实验教学改革。做好教育高地建设工作,推动专业教学改革。开展优秀教学团队和高校教学名师奖的评选。进一步完善本科新专业设置管理工作,做好年度专业设置审批工作。
27.深化高校重点学科建设。坚持“一流学科带动一流大学发展”理念,深化重点学科建设和绩效评价,制定具体落实举措,着力推进国际一流学科建设和重点学科建设,建立并完善国家、省市、学校三级重点学科体系。按照“扶需、扶特、扶强”的原则,强化分类指导,强化学科优势,突显学校特色,形成“校校有特色、校校有发展”发展格局。继续推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加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启动实施精品计划和专题数据库等建设。
28.推动高校产学研合作。继续贯彻加快推进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目标和任务,布局并重点建设一批与“四个率先”和“四个中心”建设目标相衔接的高校知识服务中心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研发基地。鼓励和支持学校与企业设立联合研发基地,以兴办大学科技园、共建产学研联合基地等多种形式,推进构建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着力提升高校知识服务的能力,研究部署知识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上海高校技术市场建设,深化技术市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