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本市幼托机构园所长开展“聚焦园所文化、促进和谐发展”培训的通知
(沪教委人〔2010〕2号)
各区县教育局:
为进一步提高本市幼托机构园长对园所文化建设内涵的认识,明确办园(所)方向和发展目标,科学制定园所发展规划,我委委托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市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开展“聚焦园所文化,促进和谐发展”为主题的培训。
现将《上海市幼托机构园所长“聚焦园所文化,促进和谐发展”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附后),请你们根据培训计划认真组织,落实参训人员,保证培训工作有效进行。在实施过程中,如有相关建议和意见及时报送市教委人事处。
附件:上海市幼托机构园所长“聚焦园所文化,促进和谐发展”培训计划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年一月八日
附件:
上海市幼托机构园所长“聚焦园所文化,促进和谐发展”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标
(一)指导本市幼托机构园所长在了解上海教育改革和发展状况的基础上,结合本园所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办园(所)方向和发展目标,学习制定和完善园所发展规划,促进园所和谐发展。
(二)提高本市幼托机构园所长对园所文化建设内涵的认识,构建高标准、高品位园所文化,促进园所可持续发展。
二、培训主题
聚焦园所文化,促进和谐发展
三、培训对象
(一)全市所有幼托机构(含社会力量办园)的正职园所长;
(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分管局长及从事学前教育管理工作的行政人员和督导人员;
(三)区县教师进修院校分管院校长、幼教教研室主任及教研员;
(四)其他相关人员。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
本次培训共两天:2月2日(星期二)、2月3日(星期三),每天上午8:45至下午4:00。
(二)培训地点
市委党校大礼堂,地址:虹漕南路2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