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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0年陕西省新春年货购物节总体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0年陕西省新春年货购物节总体方案》的通知
(陕商发〔2009〕629号)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扩大消费、开拓节日市场、繁荣春节供应、满足群众需要,引导和帮助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拉动陕西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经研究,在全省范围内同一时间、不同地点分别举办“2010年陕西省新春年货购物节”活动。为此我厅制定了《2010年陕西省新春年货购物节总体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立即制定本地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活动。各市(区)新春年货购物节活动方案及活动联系人、联系方式请于12月31日前上报我厅(商贸服务管理处)。

  联 系 人:王克俭、刘亚宁
  联系电话:029-87291665 、87292580
  传  真:029-87292580
  邮  箱:shanggaichu@126.com

  附件:2010年陕西省新春年货购物节总体方案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2010年陕西省新春年货购物节总体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内需的有关要求及商务部《关于做好扩大消费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了引导和帮助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开拓节日市场,繁荣春节供应,扩大内需,拉动陕西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经研究,在全省范围内同一时间、不同地点分别举办“2010年陕西省新春年货购物节”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2月1日-2月10日,共10天。
  地点:新春年货购物节启动仪式及主会场设在西安市,同时在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延安市、榆林市、杨凌示范区设立分会场。
  二、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陕西省商务厅
  承办单位: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三、活动主题
  本次新春年货购物节以“引导消费、扩大内需、丰富市场”为宗旨,在全省范围内打造一个展示企业形象、宣传地方产品、沟通产销渠道、扩大消费需求、活跃节日市场的经济平台,营造温馨舒适、品种齐全、质优价廉、安全可靠、热闹红火的节日购物氛围。
  四、展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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