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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2010-2012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实施意见


  (十)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建立健全新课程背景下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全面执行国家课程计划,确保开齐开足课程。加大对农村课改工作的扶持与指导,依托省市农村课改基地校,增强片区教研的实效性。开展高中办学模式多样化试验,鼓励办出特色,提升水平。推进考试评价和中考中招制度改革,将部分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各区域内初中校。完善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管理系统,启动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管理系统建设,逐步推行基础教育阶段全面实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网络化管理。

  (十一)加强科普和体育、艺术教育

  建设一批中小学“科技教育基地校”。因地制宜开展课外科普活动,组织学生开展“小制作、小发明”,以及环境保护、节约资源、心理健康、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等科技竞赛和科普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青少年科学素养。

  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音乐课、美术课。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体育竞赛活动,每三年举办一次全省中学生运动会,每四年举办一次全省大学生运动会。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持续推进学校体育场所向青少年开放。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在学校总编制数内,按照1∶600 配备中小学专(兼)职校医,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加强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搭建完善学校艺术教育活动平台,每年教师节举办一次全省学校艺术教育成果汇报演出,每三年分别举办一次中小学生艺术节、大学生艺术节。推进高雅艺术进大学校园和乡土艺术进中小学校园活动。

  (十二)加强青少年校外教育体系建设

  将校外教育基地(场馆)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2012年前,每个市、县(区)都要建成1个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推动中心城市整合教育、科技、文化、艺术等各类资源,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设施完善的公益性校外教育场馆网络。探索建立大中小学纵向衔接、分层递进,学校、家庭、社会横向贯通的联动机制,实现校外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充分发挥各级关工委和学校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教育环境。

  四、加快发展职业教育

  (十三)统筹职业教育发展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重点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积极组织动员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和企业员工、农民工、退役士兵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以加强产业发展急需人才培养为重点,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到2012年,确保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占高等教育招生规模一半以上。充分利用各种职业教育资源,扩大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业产业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行业企业技术培训规模。

  做好创建国家示范性职业院校工作,到2012年,重点建设11所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和4所技师学院,争取3所高职院校成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25所左右中职学校成为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和优质特色校。

  (十四)加大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力度

  扎实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改革与建设工程”、“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实施计划”,引导和推动职业院校在制造业、电子信息业、建筑业、物流业、旅游业、商贸业、现代农业等紧缺人才专业领域扩大培养规模,争取2010~2012年相关专业毕业生达50万人左右。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人才需求预测,定期编制人才供需预测蓝皮书,建立人才供需信息发布平台,为职业院校加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提供依据。加大专业结构调整力度,逐步建立与区域产业发展、人才市场需求相衔接的专业结构。支持高职院校和大中型企业联办专业,建立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扶持建设50个中等职业学校省级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

  鼓励支持大中型企业举办专门的培训机构,针对员工开展岗前职业技术和技能培训,提高企业员工的职业素质和操作技能。

  (十五)深化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进一步明确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定位、培养目标,探索建立中职与高职之间分工清晰、衔接顺畅的技能型人才培养体系。适度扩大“高职单招”规模,改革“高职单招”考试录取办法,增加专业实际操作技能水平在招生中的要求,对技能突出的中职毕业生给予免试录取或加分照顾。

  推进全省行业型职教集团的组建工作,根据重点产业集群分布、产业发展需要和职业院校状况,再组建10个左右区域性行业职教集团。依托职教集团的优势,在联合培养人才、共建实训实习基地、开展技术研发以及专业教师培训、企业员工培训等方面构建校企合作平台。建立促进校企合作激励和保障机制,对支付职业院校学生实习报酬、购买保险或为职业院校提供实训设备的企业可享受有关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对校企合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给予表彰,引导和调动企业主动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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