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申报2010年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有关部门:
为了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上水平、惠民生中的支撑作用,建立和完善我省优势特色产业的标准体系,促进我省经济质量和效益的提升,实现我省新时期发展目标,根据标准化法律、法规,现就申报2010年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又需要在我省范围内统一的下列要求,可以申报陕西省地方标准:
(一)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特别是农(畜)产品安全要求、安全生产规范;
(二)促进节能减排,推进资源节约、服务循环经济产品的技术要求,新能源产品的技术要求;
(三)环境保护、污染治理,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技术要求;
(四)各类服务行业、公共管理机构的服务规范;
(五)行业管理技术规范;
(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七)《陕西省农业标准体系》中还需要增补的农业地方标准项目;列入《陕西省山川秀美工程标准综合体》中需要修订的农业地方标准项目;我省优势特色农产品的相关种植、养殖技术要求。
二、经费保障
申报2010年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单位,应在《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表》(见附件一)后附项目经费预算安排,包括项目总预算,资金来源构成及具体使用安排等方面内容。凡正式列入我省2010年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项目,我局将根据经费安排给予适当补助。
三、报送要求
本次受理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30日,各申报单位应在申报期内将《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表》和《经费预算安排》纸质文本寄送我单位,同时将电子文本发送至我局电子邮箱。其后我局将组织专人集中审查。所有拟立项项目均在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公示,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再经审定后,正式下达计划。
陕西省地方标准由我局编制计划、组织审批、编号和发布。请各市局、省级各部门接到本通知后,按照地方标准的申报范围,结合行业、地区特点,积极组织地方标准的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