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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经测算,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需投资约1500万元人民币。其中,建设市一级平台软、硬件设施和协助区建设二级平台的软件、坐席计算机共需投资1430万元,建设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区二级平台的其它建设资金及其下级平台的建设资金,由区级财政承担;市开发区、市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自筹资金,建设其二级平台及其下级平台。

  七、建设及运行模式

  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采用“BT加外包”的建设及运行模式,即整体打包招标投资单位和监理单位,投资单位出资集成,分项招标软硬件,监理单位全程监理,市监指中心全程跟踪指导;市财政局组织资金审计;市发改委组织申报验收;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建成验收合格后,市监指中心租用五年,市财政逐年支付租金,投资单位负责系统无偿维护、升级;租期届满后,系统交由市监指中心无偿使用,另行签订维护升级协议。要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广泛吸引网络运营商、服务商参与竞标,最大限度降低建设成本。

  八、建设周期及实施步骤

  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周期预计为1年。2009年3月至2009年8月,主要完成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设置市监指中心、编制项目建议书、研究项目可行性、论证项目建设技术方案、建立长效管理监督考评体系等前期工作,2009年9月至2009年12月,主要完成招投标、资源整合、数据普查、硬件采购、软件开发、场地改造、人员招聘及培训、指挥手册编制等平台建设工作;2010年1月至2010年5月,主要完成系统集成调试、竣工验收等工作。

  九、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对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高城市公共服务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组建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共同推进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做好各项保障。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资金、技术等方面的保障,涉及各区及众多的专业部门,是一项全局性的系统工作。各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要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下,对照各自职责,主动参与,主动服务,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保质保量完成职责范围内的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和运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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