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连政发〔2009〕1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市十二届政府第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九月十三日

  连云港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创新城市管理机制,整合城市管理资源,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推进我市城市管理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政府和省建设厅对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连云港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民生为宗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广泛借鉴其它城市的建设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改进创新,综合应用地理信息、卫星定位、遥感影像、无线通信、视频监控、计算机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共享现有城市管理资源,建立全市统一的数字化信息平台,配套改革城市管理体制和机制,再造城市管理新流程,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2009年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2010年上半年全面运行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成立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构建大城管格局;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监督考评体系,再造城市管理流程;推进监管分离,强化监督考核,实现城市管理的范围全包容、空间全覆盖、时间全天候、监控实时化、处置及时化、管理精细化、考核标准化、环境最优化的工作目标,促进城市管理工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服务民生。以创建优美、洁净、有序、和谐的城市环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社会满意度为衡量标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优质的公共服务。

  (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结合市情实际,对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体制、机制、信息系统建设等进行规范设计,科学安排推进时序,分步实施。

  (三)统一标准、整合资源。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将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单位)现有的城市管理资源中不涉密、可兼容的部分,无偿与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对接,共享共建;对企业化的城市管理资源,按照互惠互利原则,共享共建。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