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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四、普查的宣传动员
  各级政府要制定宣传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新闻媒体以及工、青、妇群团组织,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以及户外广告牌、宣传画、宣传栏、手机短信等各类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人口普查的目的、意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普查的系统管理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历次人口普查的成功经验,采取切实措施,统筹安排,科学管理,确保普查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要把“质量第一”贯穿于普查工作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实施科学有序的系统管理,分级负责,确保人口普查的质量。
  人口普查是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任何单位、个人都必须积极支持和配合,并严格按照普查要求提供真实情况。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规定,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六、普查经费和办公条件的保障
  第六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市和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共同负担。各级财政部门要把普查工作开展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各级人口普查机构要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工作经费,并加强经费使用监督管理。要认真落实办公地点、交通工具等工作条件,按时兑现指导员、普查员的普查补助。

  附件:六安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六安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张祥安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黄应松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敬东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郭希胜 市统计局局长
  郭 强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 盾 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成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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