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机械行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津安监管四〔2010〕3号)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发的《关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经研究决定在我市机械行业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
《决定》、《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突出重点,狠抓关键,以点带面,稳步推进。通过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不断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使企业具有健全、科学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切实抓好管理标准化、现场标准化、操作标准化三个环节相关工作,以管理标准化为基础,完善管理体系,防范管理缺陷;以现场标准化为条件,整改现场隐患、改善现场秩序、提高现场本质安全水平,为职工作业提供舒适安全环境;以操作标准化为核心,引导职工对照操作标准,规范作业,杜绝不安全行为。
2010年各区县均要开展机械行业安全标准化试点工作, 2010年至少完成2-4家试点单位选拔推荐及自评、复评工作。从2011年开始,各区县每年至少完成2-4家企业安全标准化复评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安全监管局要进一步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认识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本着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的原则,建设和完善安全标准化的相关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和完善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安全标准化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