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陈永辉、追授包荣林等同志南通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决定
(通政发〔2009〕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全市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他们在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危急关头,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与各种违法犯罪和自然灾害事故进行英勇斗争,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
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授予陈永辉等56位同志“南通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追授包荣林等4位同志“南通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在全市通报表彰。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认真学习陈永辉、包荣林等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光荣事迹,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为建设平安南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南通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名单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南通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名单
一、授予“南通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人员
陈永辉 启东市殡仪馆职工
许海忠 启东市近海镇塘卢港村渔民
施石兵 启东市向阳镇海界村6组渔民
袁岳新 启东市银洲出租车公司驾驶员
陈卫忠 启东市东海镇邮电所邮递员
龚宝龙 启东市公安局吕四港镇派出所保安联防队员
龚慧丰 启东市久隆镇方心村26组村民
季红兵 启东市保安服务公司驻市政府保安
彭亚翔 启东市吕四港镇大洋电动工具厂厂长
黄德祥 海门市临江镇介云村30组村民
徐文溢 海门市消防大队包场中队职员
刘 健 海门市公安局天补中心派出所联防队员
丁建平 海门市个体工商户
陆惠国 海门市个体工商户
沈卫军 海门市人事局职称科副科长
施云飞 海门市供销大厦职员
王继锋 苏州外事旅游公司职员
张鹤生 海门市东灶港市场个体工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