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安全评价机构发挥技术支持作用情况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
(湘安监财务〔2010〕6号)
各安全评价机构:
为全面了解安全评价机构工作情况,引导安全评价机构在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和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技术支撑,及时准确统计分析安全评价机构开展技术服务的工作绩效,根据《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建立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机构发挥技术支持作用情况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安监总厅规划〔2009〕18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建立安全评价机构发挥技术支持作用情况统计报告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安全评价机构要建立和完善工作业绩档案管理制度,以量化指标反映、分析安全评价在事故预防、技术支持、市场服务等方面的实际效果,为建立安全评价机构发挥技术支持作用情况统计报告制度打下坚实基础。各机构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统计和上报工作。
二、上报时间。各安全评价机构应按照要求填写统计报表(见附件,其电子文档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局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分别于每季度之后5日之内、每年1月15日前,将统计报表及其电子文档上报省安监局。省安监局将及时汇总并上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
三、加强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工作。安全评价机构发挥技术支持作用情况统计报告制度是一项新的工作,各安全评价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准确统计、按时上报。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有新的情况,及时向省安监局规划科技与财务处报告。省安监局规划科技与财务处将定期对各安全评价机构上报数据进行检查,并把执行统计报告制度的情况作为安全评价机构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强力推进,切实把统计报告制度落到实处。
联系电话:0731-89751227
电子邮箱:ghkjxxy@163.com
附件:1.安全评价机构安全评价工作业绩表
2.甲(乙)级安全评价机构发挥技术支持作用情况季度统计报表
3.甲(乙)级安全评价机构发挥技术支持作用情况年度统计报表
二○一○年元月五日
附件1
安全评价机构安全评价工作业绩表
项目编号: 项目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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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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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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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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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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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别
| 预评价□ 验收评价□
| 现状评价□ 其他安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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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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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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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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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跨省建设项目
| 是□ 否□
| 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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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
| 是□ 否□
|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
|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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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业务类别(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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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评价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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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职业证书编号
| 资质等级
| 承担的主要工作
| 签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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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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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是否到现场勘查
| 是□否□
| 是否能够如实反映安全状况
|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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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评价报告
| 是□否□
| 评价人员是否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
|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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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项目的安全隐患多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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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多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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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意见
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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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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