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建设局《常州市“一路两区”景观照明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9〕135号)
武进、新北、天宁、钟楼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建设局上报的《常州市“一路两区”景观照明工程建设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常州市“一路两区”景观照明工程建设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根据我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和“一路两区”景观照明规划方案,市政府决定实施“一路两区”景观照明工程建设,打造以楼宇亮化为重点的,平面和立面相结合的,具有鲜明常州特色的城市夜间景观。现就“一路两区”景观照明工程建设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内容
“一路”指由常澄公路(江阴界-沪宁高速龙虎塘道口)-通江中路(沪宁高速龙虎塘道口-龙城大道)-通江南路-怀德北路(关河西路--延陵西路)-延陵西路-延陵中路(和平北路--水门桥)以及和平北路(关河路-同济桥),全长约16.3公里。
“两区”指常州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周边区域和武进新城区,其中常州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周边区域为通江大道、太湖路、藻港河和锦绣路围合的面积约2.88平方公里范围;武进新城区区域为兰陵南路、长虹中路、和平南路和滆湖中路围合的面积约3.78平方公里范围。
本次工程主要是对“一路”沿线和“两区”范围内的重要建筑、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等进行亮化提升,其中涉及需亮化提升的建筑约597幢。
二、时间要求
2009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立项和施工图设计,12月正式开工建设;2010年8月底前完成施工,9月完成调试和亮灯。
三、工作职责
1.市建设局负责组织编制《常州市“一路两区”景观照明设计导则》(以下简称:《设计导则》),作为开展施工图设计的指导依据;负责本工程“一路”中龙城大道以南至同济桥范围内的建筑和平面亮化、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周边区域内公共建筑亮化和不属于新北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筑亮化工程的投资和建设。
2.新北区负责“一路”中龙城大道以北范围内的建筑和平面亮化,以及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周边区域内除由市建设局实施以外的属于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筑亮化工程的投资和建设(含立项、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