㈩努力提高全社会技术标准意识。形成关注技术标准,重视技术标准研制、推广和应用的社会氛围。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进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活动,广泛宣传技术标准作为市场核心竞争力的作用,营造全社会技术标准推广应用普及的最佳环境,提高全市技术标准的总体水平。
五、保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质监、科技、发改、经委、财政、环保、农林牧、旅游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协调领导小组,并建立由上述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为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提供组织保障。
㈡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社会公共资源的整合集成,充分发挥质监、科技、科研院所、骨干企业等现有技术资源作用,积极构建技术标准工作基础平台。推进“人才、专利、技术标准”三大战略的协调共进,强化标准战略与专利战略的有机结合,充分考虑专利技术和标准化工作的特点,实现专利标准化。引导各行业协会、标准化协会参与本行业相关技术标准的研究,建立适应我市经济、产业发展要求的标准研究机制,在主要产业中创制一批技术领先的技术标准,增强产业的综合竞争能力。
㈢建立奖励制度。强化政策导向,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激励机制,对于经当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申报立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增强国际竞争力,有利于保护健康、环境和安全的项目,制定相关政策,加大引导、扶持和政策倾斜力度,促进技术标准战略的实施。
提出国家标准研制项目得到立项认可,作为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的,经标准主管机构依法发布后,资助经费50万元;提出行业标准研制项目得到立项认可,作为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的,经标准主管机构依法发布后,资助经费20万元;提出省级地方标准研制项目得到立项认可,作为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的,经标准主管机构依法发布后,资助经费30万元;提出市级地方标准研制项目得到立项认可,作为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的,经标准主管机构依法发布后,资助经费10万元;对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会的秘书处工作的单位,资助经费30万元;在自主创新强、技术含量高、具有竞争力、市场前景好的产业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每通过采标验收一项,资助经费1万元;获国家4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称号的,资助经费5万元。获国家3A级的资助经费3万元。获自治区4A级的资助经费3万元。获自治区3A级的资助经费1万元;服务标准化试点企业,通过验收的资助经费10万元;各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通过验收的资助经费10万元;建立标准信息平台和技术壁垒预警信息平台,每年给予5万元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