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做好宣传动员和筹资工作
各旗县区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筹资工作,于2009年12月30日前,完成资金入户、登记造册、统计上报、录入电脑等工作。
2010年1月上旬,市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核实上报人数。各地实际参合人数以参合人数名册、医疗证签收、以2009年12月30日前划入基金账户资金和电脑录入名单为准。
二00九年十月十九日
巴彦淖尔市关于推广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模式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医改精神,巩固和完善我市新农合制度,扩大受益范围,提高参合农牧民受益水平,现就推广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模式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自治区《关于印发深化新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为指导,充分发挥新农合制度互助共济的作用,引导参合农牧民有病早治,扩大参合农牧民受益面,提高参合农牧民受益水平,让农牧民充分感受公共财政的惠民政策。
二、目标与原则
㈠目标:2010年,全市全面开始实施门诊统筹。
㈡原则:以乡村两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服务为主体,引导病人就近就医;普通门诊统筹与慢性病门诊限额补偿同步推进,扩大参合农牧民受益面;对病人实行“按比例补偿,每日限额,年度封顶”的方式,对医疗机构实行“超支由医疗机构承担”,严格控制门诊费用的不合理增长,确保农民受益,力求基金平衡。
三、门诊统筹的组织与管理
新农合门诊统筹实行“县级统筹管理、乡镇独立核算”的管理体制,即门诊基金全县统一管理,分乡镇独立核算基金筹集、使用情况。以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服务为主体,对参合农牧民普通门诊发生的医药费用按比例进行补偿,每日限额,年度封顶。
旗县区级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主要承担全县范围内门诊统筹实施方案的制定、定点医疗机构的审定、门诊统筹基金的审核、拨付以及日常业务的管理、监督和指导等任务。乡镇新农合管理经办人员主要负责辖区内门诊统筹基金预算方案的制订、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以及参合农牧民就医行为的监督和管理、每月门诊统筹补偿运行情况分析、本乡镇门诊补偿资料的初审及门诊补偿基金的申报工作。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参合农牧民就诊时的身份审核、登记、门诊补偿及信息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