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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操作规范》的通知


  注: “退出原因”: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代码,子女数增加(包括生育、收养、婚姻变动导致子女数增加)填“1”;残疾子女康复填“2”;户口迁出本地填“3”,并在备注栏填迁入地址;死亡填“4”;审批错误填“5”;其它原因退出填“6”,并在备注栏填写具体原因。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时间:        

  附件4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新增申请人见面调查表

   区(县)  乡(镇、街)  村(居)委会

调查

对象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户口

性质

曾生育子女数

子女情况现状

说明

本人

 

 

 

 

 

 

 

配偶

 

 

 

 

 

 

 

调查记录:

请您说说自己的婚姻情况和生育情况:

  

您自己认为是否符合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您爱人是否符合?

   

被调查对象签名

 

 

 

年 月 日

 

调查结论

 

 

 

调查人:      年 月 日



  附件5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见面调查表

   区(县)  乡(镇、街)  村(居)委会

调查

对象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户口

性质

确认为特扶

对象时间

说明

本人

 

 

 

 

 

 

配偶

 

 

 

 

 

 

调查记录:

您自己认为是否仍然符合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您爱人是否符合?

   

被调查对象签名

 

 

 

年 月 日

 

调查

结论

 

 

 

调查人:    年 月 日



  附件6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转移通知(存根)

  编号: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配偶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扶助类型:      确认为特别扶助对象时间:
  在原户籍地扶助金发放截止时间:     年
  转出原因:户口于    月迁至本市   区(县)        (详细地址)

年   月   日

(转出区县人口计生委盖章)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转移通知

  编号:

    区(县)人口计生委:

    同志原为我区(县)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领取至至   年。因其户口自    月迁入你区(县),请自接到本通知后,按规定继续发放特别扶助金。
  附:    同志特别扶助个人档案

区(县)人口计生委(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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