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乡建委关于推广使用广州市混凝土质量追踪和动态监管系统的通知
(穗建质[2010]25号)
各有关单位: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开发了“广州市混凝土质量追踪和动态监管系统”,该系统从2009年8月份开始在我市部分工程、检测机构和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进行了前期试点,取得了良好的实施效果。为加强对我市混凝土生产、使用和检测全过程的监管,促进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实现从被动监管、事后监督向主动监管、事前监督和过程监督的转变,提高我市工程实体质量水平。我委决定在全市推广使用“广州市混凝土质量追踪和动态监管系统”。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广州市混凝土质量追踪和动态监管系统推广使用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积极配合做好落实使用该系统工作。以促进我市工程质量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附件:广州市混凝土质量追踪和动态监管系统推广使用实施方案(试行)
二0一0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
广州市混凝土质量追踪和动态监管系统推广使用实施方案(试行)
一、系统介绍
该系统是由混凝土生产数据集成管理平台、检测数据集成管理平台和质量监督数字处理平台三部分组成,目标是建立一个覆盖混凝土生产(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使用(施工单位)、监测(监理公司和检测机构)和监督(质监机构)各环节的混凝土质量追踪和动态监管系统,实现对混凝土生产、使用、监测全过程的实时质量追踪和管理。目前该系统已列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9年科学技术项目计划。
二、使用单位
1、市建设工程质监站、各区(县级市)建设(和市政)局及建设工程质监站。
2、广州市建设监理行业协会、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建设工程检测专业委员会、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混凝土分会等相关行业协会。
3、我市所有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设备安装工程及临时建筑等除外)。
4、为我市建设工程提供商品混凝土相关检测服务(含结构实体检测)的检测单位。
5、为我市建设工程提供商品混凝土的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
三、任务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