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广州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陈建龙
  副组长: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调研员林洋
       市公安局副局长骆振辉
       市总工会副主席易利华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主任: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刘捍东
  成员:原市劳动保障局劳监处副处长陈小瑜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张朝光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科长王友学
     市公安局副调研员朱绍南
     市总工会副部长陈国文
  三、专项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检查范围
  我市辖区内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
  (二)专项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关于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及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的处置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四、分工负责,形成合力
  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安局和市总工会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发挥各自工作优势,形成整体合力。各部门要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开展检查中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人力资源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要及时立案调查,
  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
  (二)建设部门参加对建筑行业的执法检查,并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查处建设领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三)公安部门负责调查处理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逃匿涉嫌诈骗犯罪的案件,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秩序。
  (四)工会组织开展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活动,对用人单位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对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要积极协调当地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紧急通知》精神尽快执结。要积极争取工商、监察、司法、人民银行、银监会、发改委、财政等部门的支持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