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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做好《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灾后重建志》资料搜集编纂工作的通知

  三是适时编辑资料长编和撰写初稿。以灾后重建志基本篇目为基础,严格遵守全志编委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编辑〈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资料长编的若干要求》,重点项目竣工和重要规划政策实施到一定程度时,及时完成资料长编编纂工作。初稿撰写要对每一类事物(即目、子目)从始至终连续记述,完整反映事物发展的轨迹。

  四是务必把握好总体工作进度。根据灾后重建志的编纂工作实际,2010年1月,各承编单位完成截至2009年上半年资料长编及志书初稿汇总提交工作;2010年5月,完成2009年下半年资料长编及志书初稿汇总提交工作;2010年10月,完成2010年上半年资料长编及志书初稿汇总提交工作;2011年3月,完成2010年下半年资料长编及志书初稿汇总提交工作。按照县区局向市州局、市州局向省厅、省厅向编委会办公室汇总提交资料长编和志书初稿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的顺序进行,市县区应按省的要求,安排好编纂工作提前量。

  四、报送方式。请各地各单位将负责人员、承办人员名单和2009年6月30日前的资料长编、志书初稿务必分别于1月11日前和1月31日前报送给抗震救灾志办公室。联系人:向贵和;电话、传真:85538427,13550170977;QQ:1181095053;联系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省建设厅综合楼402室;邮编:610041。

  附件:1、《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灾后重建志》所需提供的资料长编和志书初稿篇目(略)

  2、《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灾后重建志》非图照资料长编编纂示例

  3、《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灾后重建志》图照资料长编编纂示例(略)

  4、《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灾后重建志》志书初稿编纂示例(略)

四川省建设厅

二O一O年一月六日

   附件2:
  《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灾后重建志》
非图照资料长编编纂示例

  (资料长编代码)   (篇目名称)      (字体字号)
  9-8     第八篇 基础设施建设(篇,三号黑体居中)
  9-8-1    第一章 交通设施(章,小三号黑体居中)
  9-8-1-1  第一节 公路(节,四号黑体)
  9-8-1-1-1  一、高速公路(目,小四号黑体)
  9-8-1-1-1-1 京昆国高勉县至石棉段(子目,小四号黑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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