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命名苍溪县元坝镇将军村和云峰镇狮岭村为四川省园林村庄的通知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命名苍溪县元坝镇将军村和云峰镇狮岭村为四川省园林村庄的通知
(川建景园发[2009]477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要求,苍溪县元坝镇将军村和云峰镇狮岭村以发展产业为主导,完善基础设施为手段,改善居民生产、生活环境为目标,大力开展生态园林村庄建设活动。参照《四川省园林城镇评选办法(试行)》和《四川省园林城镇标准(试行)》,省建设厅组织相关专家对苍溪县元坝镇将军村和云峰镇狮岭村两个村庄进行了实地考察。考核组认为苍溪县元坝镇将军村和云峰镇狮岭村均达到“四川省园林村庄”的相关要求,在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具有带动性和示范性。经研究,同意命名苍溪县元坝镇将军村和云峰镇狮岭村为四川省园林村庄。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