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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造林绿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绿化劳动模范的通报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造林绿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绿化劳动模范的通报
(淮政秘〔2009〕165号)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同心同德、齐心协力,坚持不懈地开展植树造林,城乡绿化、农田林网、绿色长廊、荒山绿化等取得显著成效,为我市生态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并涌现出一批业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全市人民投身国土绿化的积极性,市政府决定,对全市造林绿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绿化劳动模范通报表彰,并给予奖励。

  一、对 2009 年度绿化任务完成突出的杜集区政府、烈山区政府、市林业局 3 家单位分别奖励 15 万元,对 2009 年度绿化任务完成较为突出的濉溪县政府、相山区政府、市建委、市水务局、市规划局、淮北矿业集团物业公司 6 家单位分别奖励 5 万元。

  二、授予濉溪县政府、相山区政府、杜集区政府、烈山区政府、大唐淮北发电厂、武警淮北消防支队、市林业局、市建委、淮北日报社、濉溪县林业局、濉溪县南坪镇政府、杜集区矿山集街道办事处、烈山区烈山镇政府、淮北矿业集团物业公司、皖北煤电集团万锦置业恒源物业分公司 15 家单位“全市造林绿化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

  三、授予王伟、王振、孙宇、邱长武、周金岭、陈亚东、张伟、吴磊、冯文博、朱海洋 10 位同志“全市绿化劳动模范”荣誉称号,颁发奖励证书并奖励 2000 元奖金。

  四、授予丁浩、王成武、胡育芳、周刚、费玉陶、付险峰、赵艳燕、南长洲、杨体忠、周信鲁、周军军、杨文、任勇、曲忠、杜明言、赵峰、李晓玲、孙楠楠、程勇、刘红、刘峰、卢霄、王子晖、赵继军 24 位同志“全市造林绿化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奖励证书并奖励 800 元奖金。

  希望受表彰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全市林业工作和生态城市建设再立新功。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积极投身于植树造林、绿化淮北的伟大事业,为实现淮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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