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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清理现有年检项目的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本次年检项目清理工作作为优化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的一件大事,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抽调熟悉情况、精通业务的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班子承担此项工作,并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清理工作,及时报送有关报表,不得瞒报、虚报年检项目。凡未列入年检项目保留目录的事项,今后不得再实施年检。违者,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员的相关责任。2010年3月,由市审改办配合市监察局,对部分县、市、区及市直部门落实年检项目改革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三)及时上报材料。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开展本地区的年检项目清理工作,并于10月25日前将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连同相关附表上报市审改办。市直各部门单位将经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的附表,于9月25日前报送市审改办(地址:市政府办公大楼911房间,联系电话:8880244)。

  附件:1、年检项目汇总表

  2、年检项目清理情况表

二○○九年九月二日

  附件一:
  年检项目汇总表

  填表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处理结果

取消

延长

时限

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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