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着力增加房源供应,完善租赁补贴发放制度,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逐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适当提高住房保障标准,力争经过几年的努力,使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综合考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数量、住房困难程度和住房需求等因素,确定规划目标和年度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2、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全省每年新建廉租住房任务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考虑政府的保障能力和地方财政配套能力,坚持量力而行、满足基本住房需要的原则。
3、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建立住房保障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省政府对本地区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负总责,市、县政府具体负责廉租住房房源筹集、实物配租分配和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4、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的基础上,省和市县政府要通过预算安排、资金调剂、支持融资平台吸引银行贷款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
三、总体目标和年度任务
(一)总体目标
从2009年起到2011年,争取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43万户现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其中,三年内新增廉租住房24.2万套、新增租赁补贴18.8万户。进一步健全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相结合的廉租住房制度,住房保障覆盖面由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大幅增加租赁补贴发放户数,同时每年保证一定数量的新增廉租住房房源,并以此为重点加快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相关的土地、财税和信贷支持政策。
(二)年度任务
1、2009年,解决19.2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其中,新增廉租住房房源10.2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10万户。
2、2010年,解决12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其中,新增廉租住房房源7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5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