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疑难复杂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司法鉴定案件的认定标准》的通知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疑难复杂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司法鉴定案件的认定标准》的通知
(京司发[2009]417号)


各司法鉴定机构:
  为落实《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司法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文件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规范我市司法鉴定收费行为,维护委托方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现就疑难、复杂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司法鉴定案件的认定标准做出具体规定,请各司法鉴定机构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疑难复杂和
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司法鉴定案件的认定标准

  为规范我市司法鉴定收费行为,维护委托方、当事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司法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文件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现就疑难、复杂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司法鉴定案件的认定标准及实施问题做出规定。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构成本标准所规定的疑难、复杂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司法鉴定案件:
  (一)由省级或省级以上相关部门委托的案件;
  (二)除本机构鉴定人外,还需组织三名或三名以上相关领域专家共同参与的案件;
  (三)案件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并经省级或省级以上电台、电视台报道的;
  (四)案件争议时间长,案发时间超过五年(含五年)的案件;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