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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北京市基础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的通知

  三、调整公用经费定额主要内容
  此次公用经费特教定额标准调整以现行标准为基础,结合实际情况,考虑诸多变化因素而修订。
  (一)提高日常公用经费(综合定额)
  现行特教综合定额已经考虑到特教学校相比普通学校开支差异因素,故日常公用经费调整只考虑物价变动因素。结合近两年物价增长情况,经测算,调整后的综合定额应在原有定额标准2200元的基础上提高10%,达到2420元。
  (二)新增定额开支项目
  为使特教学校及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得到更好的教育和康复,增加以下定额开支:
  1.个人小型辅助器械、低值康复设备的配备、维护与更新
  (1)个人小型辅助设备主要包括:
  脑瘫学生的支架;
  自闭症学生的沟通辅具;
  情绪障碍学生的玩具;
  个别特殊学生因个性特点需要的其它物品等。
  (2)低值康复设备主要包括:
  盲生所需康复设备;
  聋生所需康复设备;
  智障学生所需康复设备;
  个别特殊学生因个性特点需要的其它康复设备。
  2.教师特教和康复专业培训
  特教学校教师除参加普教继续教育培训外,还需经常参加特教专业和康复专业的相关培训,需要学校投入一定数量的经费。
  3.辅助人员劳务
  与普通中小学不同,特教学校需要为低年级和能力较低班级学生配备生活助理、及聘请专业康复人员等辅助人员对他们进行生活照顾和专业康复指导。
  4.特教会议、交流活动
  为提高特教整体水平,特教学校每年需要进行一些区内、特别是市内和国内的学习交流活动。
  5.残奥和特奥体育运动
  为促进残疾学生的健康成长,德智体等各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特教学校需要针对残疾学生的特点开展适合残疾学生的残奥和特奥活动。
  (三)其它定额部分与现行普通中小学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相同
  四、特教公用经费定额测算说明
  通过2008年对特教公用经费定额调整工作的前期调研,2009年,市教委、市财政局正式启动了公用经费定额调整测算工作,对本市23所特教学校近三年的生均公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目前23所特殊教育学校共有在校学生2986人,平均每校130人,平均每校教职工52人。以满足规模为130人的特教学校教育教学正常经费需求为例,公用经费测算如下:
  1.日常公用经费(综合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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