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重点实验室2010年重点基础研究建议项目的通知
(冀科平函〔2010〕2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0年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重点基础研究项目选题立项工作,发挥基础研究对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现面向重点实验室征集2010年省重点基础研究建议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主要面向河北省境内的(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已纳入运行管理序列的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征集项目。本次暂不受理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建议项目。
二、选题原则
1、重点支持以实验室的主要研究方向为基础,瞄准社会、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的重大需求,解决重大工程中的关键科学
问题或重点学科中的前沿问题;
2、优先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优秀省重点实验室开展的基础性研究;
3、鼓励具有一定基础和优势,体现学科交叉综合,实验室联合承担,有望参与国家科技计划竞争的项目。
三、基本条件
1.立题新颖,研究路线清晰,方案可行。
2.研究目标明确、特色鲜明。研究内容要突出重点,避免大而全。
3.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储备和成果支撑,承担单位具有良好的研究条件和学术环境。
4.研究队伍精干,以中青年专家为骨干力量。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良好科研资信的在职科研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5.项目执行期限为2-3年。每个项目申请经费预算:一般项目为20-30万元,重大项目可加大投入。
四、具体要求
1.每个实验室限报1个项目。各实验室提出的2010年省重点基础研究建议项目,须按规定格式填写《河北省重点基础研究项目建议书》(请在河北省科技厅网站下载),纸质材料各一式8份及相应电子文档,由所在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统一报送河北省科技厅科技平台建设与基础研究处。
2.截止日期:2010年3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3. 在研的国家973计划、863计划、国家和省科技支撑计划的项目和课题负责人,国家和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省重点基础研究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2010年重点基础研究建议项目负责人。
请各有关单位接本通知后,认真做好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