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
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如工作经历、国内外导师情况)。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申请人需在每份申请材料“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
2、《单位推荐意见表》
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上级批准意见由所在单位负责选拔工作的主管部门在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应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3、身份证复印件
请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成绩单复印件
提供成绩单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
5、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在读本科生和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提供。其他类别申请人应提供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有),和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有)。
6、获奖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仅需提供最近5年内获奖级别最高的证书复印件,最多不超过3个。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攻读学位申请人应提交符合申请留学院校(单位)入学要求的有效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如IELTS、TOFEL成绩单。其他人员根据所申请项目的相关要求提交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8、有关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一般包括入学通知或邀请信复印件及外方拟接受院校(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详见《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
三、申请材料整理、提交办法
1、申请人需按照材料清单的顺序整理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2、申请人应提交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其中两份需提交留学基金委,一份由受理单位留存。直接提交留学基金委的项目,只需准备一份书面材料。申请材料提交后不予退还,请申请人所在单位、申请人自行留存副本。
3、申请人应及时将整理后的申请材料(无需装订)提交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人提交所在部门(院、系、所等)以及受理单位填写、审核。受理单位填写、审核《单位推荐意见表》完毕后,将其放入对应人选申请材料中(或密封后按项目要求直接提交留学基金委)。
凡来自“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校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来自其他单位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
4、申请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须将每位申请人的书面材料按顺序整理成册并加盖骑缝章,于规定时间内统一提交,或交由申请人自行提交受理单位(或按项目要求直接提交留学基金委)。请不要在书面申请材料以外额外添加塑料封皮或信封。
具体申请受理办法请参阅《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
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非学生类申请人用)
一、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进修生和短期研修生类别申请者应按照下列材料清单顺序准备申请材料。
顺序
| 材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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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非学生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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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单位推荐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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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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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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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国外单位邀请信复印件(如无可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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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无可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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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外
语
水
平
证
明
| 外语专业毕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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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以内WSK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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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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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以内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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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其他类型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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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不超过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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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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