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对省体育局的嘉奖令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在举国关注的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上,我省体育健儿团结奋战,顽强拼搏、不辱使命,展现出优异的运动技术水平和良好的精神风貌,获得了12枚金牌、7.5枚银牌、15枚铜牌和总分848分的好成绩,奖牌和总分均位列中部地区第一,并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团”荣誉称号,圆满完成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争光进位”光荣任务,实现了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在备战第十一届全运会的过程中,省体育局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勇于创新,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湖北人民争得荣誉,也为全省改革开放和建设小康社会鼓舞了斗志、增添了信心。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省体育局予以通令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