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试点先行,稳步推进
价格服务进港站作为一项全新工作,没有现成经验可资借鉴。为此,在开展价格服务进企业工作过程中,可采取先行试点,稳步推进的方式,在辖区范围内选择一个单位先行试点,在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由点到面,由易到难,由浅入深,由近及远,有步骤有措施分阶段推进。同时,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推陈出新,结合实际创造出特色鲜明的经验,推动价格服务进港站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4、做好调度,把握进度
市物价局将适时召开“价格服务进港站”工作调度会,了解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广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各区、市要在接到本通知后,按照要求,抓紧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使我市的价格服务进港站工作力争明年一季度前全面完成。各区、市于2010年1月20日前上报价格服务进港站工作实施方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价格服务进港站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要建立健全一把手主抓,分管领导协助,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组织协调,业务处室参与配合,齐抓共管、通力合作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部门协作。价格服务进港站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涉及面广,要主动联系交通、港航等行业主管部门,整合系统外部资源,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各司其职,整体联动,务求实效。
(三)强化保障措施。价格服务进港站是新时期价格主管部门一项重要工作,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建立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制度,完善价格服务的长效管理机制,使价格服务进港站工作更加持久、有效的开展下去。
(四)做好工作总结。各区、市在工作中要及时提炼和归纳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做好价格服务进港站的总结工作,并于2010年3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材料报送至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一科)电子信箱:qdwjjcs@sina.com。
附件1:涉及港站企业收费政策目录
序号
| 收费单位
| 收费项目
| 文件依据
|
1
| 公安局
| 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2831号
|
2
| 公安局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
| 省物价局、财政厅鲁价费发〔2005〕53号,鲁价费函〔2008〕16号,青岛市物价局、财政局青价费〔2008〕85号
|
3
| 民政局
| 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有偿转移费
| 省物价局、财政厅鲁价费函〔2002〕135号
|
4
| 工商局
| 年度检验费
| 省物价局、财政厅〔1992〕鲁价涉字第401号,鲁价费发〔1999〕316号、鲁价费发〔2005〕12号
|
5
| 工商局
| 企业注册登记费
| 同上
|
6
| 国税局
| 国税发票工本费
| 省物价局、财政厅鲁价涉发〔1997〕111号,鲁价费发〔1999〕46号,鲁价费发〔1999〕149号,鲁价费发〔1999〕378号,鲁价费发〔2000〕186号,鲁价费发〔2005〕138号,鲁发〔2009〕14号
|
7
| 地税局
| 地税发票工本费
| 省物价局、财政厅鲁价涉发〔1996〕272号,鲁价费发〔1999〕41号,鲁价费发〔2003〕26号,鲁价费函〔2004〕18号,鲁价费发〔2009〕14号
|
8
| 地税局(代征)
| 残废人就业保障金
| 财政部财综〔2009〕12号,省政府令第115号
|
9
| 地税局(代征)
| 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
| 市政府青政办发〔1999〕98号,青政办发〔2000〕105号
|
10
| 质量技术监督局
|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费
| 省物价局、财政厅鲁价费发〔2003〕112号
|
11
| 质量技术监督局
| 特种设备检验费
| 省物价局、财政厅〔1993〕鲁价涉字第46号,鲁价费发〔2001〕301号、鲁价费发〔2004〕78号
|
12
| 质量技术监督局
| 计量检定收费
| 省物价局、财政厅鲁价费发〔2005〕156号,鲁价费发〔2009〕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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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交通委
| 港口建设费
| 省计委、财政厅、交通厅、物价局鲁交计〔1993〕8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