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帮助港站企业建站设点,完善价格服务网络体系。依托港站企业的收费管理部门,建立价格服务工作站,在港站企业问询处或对外服务窗口建立价格服务工作点。同时聘请港站企业的收费管理部门负责人为价格服务工作站站长,在价格服务工作点聘请有关人员为物价联络员,制定价格服务站点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保证价格主管部门与企业及时沟通和对接,形成价格服务进场站的工作组织网络体系。
2、增强港站企业价格诚信意识,完善内部价格管理。开展港站企业物价员培训,提高港站企业物价员业务素质,帮助企业完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规范企业价格行为;通过价格诚信登记系统平台,准确记录港站企业的价格行为信息,建立价格诚信档案,完善企业价格诚信记录公布制度;通过开展创建“价格诚信单位”活动,帮助港站企业打造诚信名片。
3、指导港站企业开展价费公示工作,加强外部社会监督。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原国家计委第8号令),以政策为基点,以规范为目标,帮助港站企业建立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根据前期的工作调研和工作对接,以及港站企业的运行状况,研究确定了港站企业价格和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附后),提升港站企业向货主和旅客收费的透明度。依托港站企业的服务站点,接受广大旅客和货主的价格咨询,化解价格纠纷,加强港站企业收费的社会监督。
三、工作分工及方法步骤
(一)工作分工
市物价局负责对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青岛火车站、青岛交运集团四方客运长途汽车站和流亭机场的价格服务进港站工作。各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当地相关部门,按通知要求稳步推进辖区内的价格服务进港站工作。
(二)方法步骤
1、开展调研,摸清需求
各区、市物价局要深入港站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听取服务对象的反映和呼声,广泛了解服务对象的愿望和需求,从服务对象最急切的需求做起,把事情抓准抓实,把服务做深做细,并以此为基础,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好价格服务进港站各项工作。
2、突出重点,搞好指导
开展价格服务进港站工作,要重点突出政策服务、维权服务和自律服务。在提供价格政策服务过程中,要将涉及港站企业的价费政策送到企业手中,帮助企业解决价费政策方面的问题。在提供价格维权服务过程中,既要维护港站企业的权益,又要维护货主和旅客的权益。在提供自律服务过程中,要发挥引导和提醒的作用,增强港站企业的自律意识。要加强与各港站企业的工作对接,建立工作联系制度,重点抓好工作的指导,做好工作衔接,既要找到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和共同点,又要区别对待,突出各港站企业的行业特色和不同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