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各区县要按照方案要求,将采集的标本及时进行血清分离,分装,并粘贴条形码,确保血清管条形码和调查问卷条形码完全一致。
(六)调查问卷录入的质量控制。调查后将调查问卷统一进行数据录入,所有调查问卷均采取双录入,对录入的数据进行核对和逻辑检查。对有错误的和缺失的数据,要及时与调查人员联系查明,并及时填补。完成双录入后,整理上报数据库,市疾控中心在对数据进行核对时,如发现问题较多者,将会退回所上报的数据库,进行重新录入。
(七)实验室质量控制。制定统一的实验室工作方案,保证采血,血清分离,分装,编码,运送符合实验室要求。对实验室检测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保证检测的操作符合质量要求。
(八)督导检查。在调查期间,市卫生局将组织督导组对开展调查的区县进行督导检查。
五、组织分工
(一)市级
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市各区县的调查工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调查的具体组织实施、管理和技术指导。主要包括培训区县调查师资人员、现场工作督导和指导、数据的收集与核实等。
(二)区县级
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内的调查工作。各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调查队伍,开展对调查员业务培训,组织实施个案调查、标本采集、血清分离与运送、问卷数据的录入与上报等。
六、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
2010年1月8日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各区县师资培训工作,1月10日前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本辖区调查员培训,在培训期间完成调查乡镇/街道的抽样工作。
(二)第一次横断面调查
第一批开展调查的区县于2010年1月10日前启动调查工作,1月20日前完成现场的调查工作并将血清样本运送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生物实验室。各区县于1月25日前完成本区县调查问卷的录入工作,并将相应的数据库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性传染病防治科。
(三)第二次横断面调查
第二批开展调查的区县于2010年3月22日前启动现场调查工作。4月5日前完成现场调查和血清样本运送工作。4月12日前完成本区县调查问卷的录入和上报工作。
(四)第三次横断面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