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审查本企业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制定考核方法,负责年度预算执行结果考核工作。
第九条 预算管理委员会下设预算管理办公室。预算管理办公室由计划、财务、人力资源、生产经营等部门人员组成。预算管理办公室应主要行使以下职责:
(一)按照本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目标,负责组织本企业全面预算方案的编制、审核、汇总工作;
(二)指导、督促各预算单位按进度正确编制预算;
(三)汇总、分析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结果,提出审核意见、改进措施和建议,定期向预算管理委员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四)编制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并提交预算管理委员会;
(五)组织企业内部预算执行单位进行预算执行情况考评;
(六)负责预算管理日常事务,跟踪、监督预算的执行情况。
第十条 企业内部业务机构和所属分、子公司是预算执行主体,其主要行使以下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全面预算方案的编制、上报、控制、分析和考评工作;
(二)负责将本单位预算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环节和各岗位;
(三)负责按授权程序严格执行各项预算;
(四)研究解决预算编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五)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变化情况,提出预算调整建议。
第十一条 企业应建立全面预算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包括预算编制办法、预算执行控制办法、预算分析办法、预算考核办法等。同时应建立健全与预算管理相配套的财务会计制度、生产管理制度、市场分析制度、质量管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等。
第三章 预算管理环境评估和重点确定
第十二条 企业在实施全面预算管理之前,应当对企业当前各方面管理环境现状及发展趋势做出正确客观的评估,分析各项因素对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影响,从中选择关键环境影响因素,并根据环境的影响设计或调整全面预算管理的方案。
第十三条 全面预算管理环境评估包括企业外部环境评估和企业内部环境评估,一般包含战略环境、运营环境和财务环境等方面。企业在进行全面预算管理环境评估时,应对相关的环境因素进行细分,逐一评估其对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影响。
第十四条 企业一般可选择的预算管理重点有:业务预测的科学性、企业战略的量化与落实、资源优化配置与业务流程、资金和成本费用控制、内部治理体系与绩效管理体系的完善等。企业在确定预算重点时要根据预算环境评估结果,选择企业当期最为突出的矛盾,予以优化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