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商洛市现代材料工业基地建设规划的批复
(陕发改规划〔2009〕2023号)
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商洛市现代材料工业基地建设规划〉的请示》(商发改字〔2009〕51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陕南循环经济发展,加快商洛突破发展步伐,推动优势资源深度转化和综合利用,原则同意经审查修改后的《商洛市现代材料工业基地建设规划》。规划期近期为2009-2015年,远期为2016-2020年。
二、同意规划指导思想和开发建设原则。基地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好生态环境为前提,依托当地资源优势,按照“大企业引领、大项目支撑、集群化发展,园区化承载”的要求,延伸产业链条,发展循环经济,实现保护生态环境与发展经济的双赢。
三、坚持走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友好的循环经济发展路径,重点发展新能源材料循环产业链、盐化工与水泥循环产业链、氟材料循环产业链、锌及锌合金材料循环产业链、煤电循环产业链。
四、原则同意规划产业布局。要加强与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陕南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陕政发〔2009〕70号)的衔接。规划中提出的洛南东部、商南魏家台、柞水小岭、镇安张米和云东、山阳中村和钒镁等7个工业园区要按相应程序审批。
五、规划中具体项目在实施时按有关规定办理核准、备案及用地、环评手续。
六、规划实施要珍惜和保护耕地,坚持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保护水源地,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把现代材料工业基地建设成为全省循环经济的示范区。
七、工业园区和项目建设要充分考虑当地环境容量,广泛采用国内外先进理念和技术工艺,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同时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等环保制度,实现资源、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
联系人:冯天元 电话:87291474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