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遵义市中桥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遵义市发改委:
你委与市水利局上报的《关于上报<遵义市中桥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报告》(遵市发改农经[2009]31号)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遵义市的城市供水、项目区农田灌溉、虾子集镇供水及灌区内部分人畜饮水的缺水问题,确保遵义市中心城区及灌区集镇经济社会发展的用水需求,在湘江左岸一级支流仁江下游河段,建设遵义中桥水库是十分必要的。
二、工程的建设任务和规模:中桥水库工程的任务为城市供水、农田灌溉兼顾集镇及农村人畜饮水。设计p=95%城市供水量1.1亿立方米/a;灌溉面积3.01万亩;p=80%灌溉输水量923万立方米/a;解决灌区4.6万人饮水问题,p=80%人畜饮水供水量489万立方米/a。水库正常蓄水位为812m,死水位为788m,兴利库容5230万立方米,总库容7380万立方米。
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面板堆石坝,左岸溢洪道表孔设闸控制泄洪,左岸溢洪道明渠进口处设灌溉取水口后接总干渠,右岸导流洞改建为放空兼冲砂底孔,库内右岸设取水泵站,高位水池,输水管线。新建输水管8.6km,渠道35.8km,倒虹管24座,隧洞1座。
四、项目总投资75649万元。
五、工程建设总工期为30个月。
六、可行性研究阶段,请按照《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的规定,开展实物指标调查工作,深入分析移民安置区环境容量,在充分征求移民和安置区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妥善落实移民的安置去向和就业途径。水库移民安置规划由省移民管理机构审核后,由项目法人报我委,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并审批。
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可行性研究阶段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用地预审、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等专题工作;并尽快组建项目法人机构,负责项目资金筹措、建设及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