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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春节期间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紧急通知

珠海市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春节期间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紧急通知
(珠规建建〔2010〕9号)


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

  2010年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建筑农民工能领到足额工资顺利返乡,防止因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到位引发的各类事件发生,现将2010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发放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以及责任意识,强化部门联动,层层落实责任制,切实做好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工作,维护建设领域和谐稳定。

  二、各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迅速组织对所承接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的检查。建设单位按合同及时兑付工程进度款,要加快已完工程竣工结算、变更核实、确认工作,确保工程款足额支付到位;督促施工单位将工程款首先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确保发放到位;准备足额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

  三、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落实启动预案所需的各项准备措施。设专人负责处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各企业负责人在春节前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当发生农民工投诉或出现劳资纠纷时,施工单位负责人要迅速赶赴现场,牵头处理,承担平息事件的责任;建设单位负有保证工程款及时足额到位、协同施工企业平息事件的责任;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予以妥善处理,并与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

  四、严格落实举报投诉制度。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受理地点和电话,配合当地劳动部门做好农民工工资投诉处理工作,做到有投诉必须核查处理。各施工企业要在施工现场公布企业的举报投诉受理电话和地点,派专人负责接待投诉人员。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1月11日前将负责处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投诉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员名单、联系电话报我局建筑管理科(联系人:孔令川,联系电话:2137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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