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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财政局、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在珠海就读的大学生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附件:1.珠海市大学生参保政府补助安排表
  2.珠海市大学生参保业务经办流程(略)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珠海市财政局
珠海市教育局
二OO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1:
  珠海市大学生参保政府补助安排表

序号

学校名称

财政补贴安排

1

中山大学珠海校区

中央财政安排

2

暨南大学珠海校区

中央财政安排

3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广东省财政安排

4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珠海市财政与高新区财政按5:5比例分担

5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珠海市财政与高新区财政按5:5比例分担

6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珠海市财政与金湾区财政按5:5比例分担

7

遵义医学院珠海校区

贵州省财政补贴80元,差额部分由市财政承担

8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

珠海市财政与高新区财政按5:5比例分担

9

珠海市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大专部

珠海市财政与金湾区财政按5:5比例分担

10

珠海艺术职业学院大专部

广东省财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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