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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经济委员会技术进步与装备处关于网上申报2009年山东省技术创新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济南市经济委员会技术进步与装备处关于网上申报2009年山东省技术创新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贸(发)局、有关企业:

  按省经信委要求,2009年第二批技术创新项目于即日开始网上申报,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项目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出口创汇的重大关键技术、工艺和产品、装备;

  2、节能减排、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产品;

  3、利用地区资源,带动区域经济发展,适用于多个行业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

  4、对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有重要影响的新兴技术与产品;

  5、对促进可持续发展有重大作用,社会效益显著的关键技术、产品和装备等。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

  1、申报方式: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企业登录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网站首页(http://www.sdetn.gov.cn),在“处室之窗”点击进入技术进步与装备处,登录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未注册的企业请先注册),填报技术创新项目申报表、项目建议书及企业相关信息表等内容(具体操作程序见网上申报培训材料)。

  2、申报时间:山东省技术创新第二项目计划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30日,逾期网络自行关闭,不再受理。

  3、项目批复:省经贸委技装处组织专家或委托相关机构对网上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和筛选,根据评审意见,实行网上审批。15个工作日内,通过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网站公布省技术创新项目计划,书面计划将下达至各县区,列入计划的企业至所在县市经贸(发)局领取书面计划。

  三、其他要求

  1、企业申报项目内容和投资范围仅限于产品研究开发和工业性实验,不得扩大到产业化和技改建设内容。

  2、企业网上申报时请将《项目建议书》作为附件上传。(项目建议书格式及填写说明详见登录页面内项目申报材料规范)。

  3、企业将《项目建议书》电子版报所在县市区经贸(发)局,各县市区汇总后于9月30前报市经委技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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