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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统计年报编制工作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统计年报编制工作的通知
(洛政〔2009〕1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政策措施,科学应对金融危机,全市经济形势趋势向好,企稳回升势头得到进一步巩固。认真做好2009年统计年报编制工作,对于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准确把握经济运行态势,科学谋划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现将我市2009年统计年报编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年报任务

  年报资料不仅是评价和监测我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的基本依据,也是反映我市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应对金融危机影响,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资料,更是制定我市今后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参考资料。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总结以往年报工作经验,积极搞好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扎实做好今年统计年报编制工作。

  二、精心安排部署,认真搞好业务培训

  做好培训工作是确保源头数据质量、推进年报整体工作的基础。今年的统计年报编制工作面临着复杂的经济形势,与经济普查、R&D资源清查、城乡划分清查等大型普查和专项调查交织,组织协调工作难度大,准确把握数据难度大。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认清形势,统筹兼顾,制定细致的工作方案,搞好年报编制人员的集中培训,使其系统了解年报内容,全面掌握指标解释、方法制度、范围口径和填报方式,为高质量完成年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加强协调管理,充分发挥部门统计职能

  部门统计是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政府进行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各级统计机构要切实履行《统计法》赋予的职责,强化对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管理,搞好政府综合统计与政府部门统计的分工合作;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统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基层单位要自觉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统计业务基础规范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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