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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物价局关于规范和调整市福利院有偿寄养收费标准的通知
3.热水供应。
4.三餐上楼送餐、夜间查房服务。 5.厅室卫生、食具清洁服务。 6.医师定期查房巡诊,每天1次。
临时托养
自理:40元/天.人(含床位费和伙食费) 介助:60元/天.人(含床位费、伙食费、护理费) 介护:80元/天.人(含床位费、伙食费、护理费) 备注:临时托养不能超过10天,超过10天的按月收费标准进行计收。
说明:1.伙食费是指受托者支付的餐费,无用餐按每天12元退餐款。
2.若受托者要求使用空调、电饭煲等较大型电器设备,每月免收10度照明费,余按实计收。
3.入院体检一次性收费标准每人40元;办理出入院手续费收费标准每人20元。
4.介护一类床位费已含包房费用。 5.其他服务类别单人包房者,每月按房间床位加收床位费。 6.非本市户籍受托者的床位费,可按规定标准每月加收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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