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09〕1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精神和省政府“12·1”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市政府决定自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2月28日在全市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行动,健全完善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积极推动建立定期排查整治的事故预防长效机制,重点排查整治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秩序比较混乱、事故隐患多的地区和路段,依法查处严重违法驾驶人,查纠严重违法车辆,消除一批客运安全隐患,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使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明显下降,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行动指挥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丛斌任指挥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郝松道、市安监局局长陈亚利、市交通局局长赵震、市农机局局长裴万赢、市教育局局长候超英、市文广新局局长徐建莉、市公安局局长助理、交警支队支队长李松民任副指挥长,市交安委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集中行动的具体指挥、协调、督办等工作,市公安局局长助理、交警支队支队长李松民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行动步骤
(一)大宣传阶段(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