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对全省秋季建筑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结果的通报
(陕建函[2009]574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
11月5日至11月20日,省厅对全省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概况
本次检查采取抽查和巡查相结合的办法,共检查在建工地55个,其中抽查工地27个,随机巡查工地28个,建筑面积共计118万平方米。检查涉及施工企业53家,监理企业39家,下发执法通知单31份。
二、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责任主体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工作力度明显加强,建筑市场秩序、质量安全责任主体行为进一步规范,质量安全年活动和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全面开展,标准化建设、新工艺、新技术应用普遍增强,全省建筑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
(一)主管部门:一是各市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在年初对安全生产工作做了部署,逐级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为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把“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各项工作贯穿于全年安全监管工作的各个阶段,促进了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三是加强质量安全检查力度,及时消除质量安全生产隐患;四是各市区重视标准化建设工作,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研发标准化、定型化安全设施,大力推广新工艺、新技术在施工中广泛应用;五是各主管部门抓住发展机遇,做大做强建筑业;六是各市区均组织召开了安全文明工地现场会。
(二)施工企业:一是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有了进一步提高,管理力度明显加强,创建优质工程和文明工地积极性普遍增强;二是各企业更加注重品牌和诚信建设,管理人员素质逐步提高;三是企业标准化建设,创新意识、制度建设在施工现场得到更多的体现;四是企业各项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
(三)监理单位:一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有所提高,较好履行安全监理职责;二是从制度建设、人员配置、岗位职责、安全措施方面加强管理,多数单位在编写监理规划、细则时能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三是对现场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能够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并监督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