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强化职业教育攻坚目标考核。财政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编制职业教育攻坚计划资金和教育费附加年度预算,并报上级财政、教育部门备案。省财政每年对市、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到位情况、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比例等情况进行一次考评。各级政府要将职业教育攻坚工作任务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省、省辖市政府每年分别对下一级政府的职业教育攻坚工作进行一次专项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职业教育攻坚责任。
附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若干意见》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一月四日
附件: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
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若干意见》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为进一步明确任务、责任,确保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取得实效,根据河南省职业教育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若干意见》确定的各项任务作如下分工:
一、省教育厅负责全省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组织协调。做好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工作。牵头筹建河南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加强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质量。在省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年度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总结与表彰工作。
二、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省教育厅做好职业教育园区建设等职业教育攻坚项目的立项、审批和指导工作。继续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规划。
三、省财政厅要依法履行职责,落实发展职业教育的有关法律和政策。会同省教育厅制定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制定中等职业学校预算管理办法、职业教育项目资金优化方案、职业院校合理规模内商业银行贷款贴息补助办法、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省财政奖励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实施意见。每年对市、县级财政部门职业教育攻坚投入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考评。
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监测分析全省工业运行态势,提出优化产业布局、产业结构的政策建议,协助省教育厅等部门指导省辖市、县(市)开展职业教育资源整合、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