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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

济南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贸局、高新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各工业园区及相关企业:

  日前,监察部公布了对中央扩内需项目的调查结果。结果显示,在重大工程领域仍有一些项目前期准备不足,安全工作不到位,安全问题频出。2009年12月14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7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以保证重大工程的安全质量,保证中央投资取得实效,保证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望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重大工程安全质量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建设工期、前期准备、安全质量管理与责任、应急救援体系等方面加以落实。严格排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加大安全质量事故处理力度,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形成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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