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东乌旗广厦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15MW热电机组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评审申请的批复
(内卫监字〔2010〕9号)
东乌珠穆沁旗广厦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东乌旗广厦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15MW热电机组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的请示》(东广热字〔2009〕30号)收悉。经审核,卫生厅同意专家组对东乌旗广厦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15MW热电机组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的评审结论,要求生产企业严格按照修改后的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