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 长:宓传庆(市文化局副局长)
副组长:房崇民(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长)
成 员:孙维玲(市文化局文化科科长)
田彩虹(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副科长)
吕其顺(市群众艺术馆馆长)
孙 强(市五音戏剧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由孙维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职责分工
1、市教育局、市文化局负责牵头成立淄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指导活动全面地开展。
2、在现代教育导报(淄博专刊)上开辟《文化寻踪-非物质文化遗产淄博行》专版或专栏,深入采访报道传统文化各艺术形式的艺术特点、文化内涵和艺术传承情况,进行有计划的宣传报道。宣传内容主要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及保护意义;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括;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普查成果、保护措施、取得的成就;我市国家、省、市、区县等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介绍;国家、省及我市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政策法规、相关知识和我市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的工作动态、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跟踪报道等相关信息。
结合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我市实际编印非物质文化遗产少儿宣传册。
3、市文化局、市教育局联合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大型公益活动。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讲堂,定期邀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及学者讲授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知识;定期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进校园、进课堂进行技艺传授;不定期举办大型非物质文化遗产成果展览;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戏曲进校园专场演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公益活动由市文化局和市教育局负责。
4、与新课程实施相结合,与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相结合,各中小学校要积极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课堂活动,组织学生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知识,引导学生接受乡土乡情的教育;组织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习小组,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实效。年终举办一场全市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活动。评选和表彰一批优秀节目、先进个人和优秀组织单位,并及时总结梳理开展活动的经验做法,不断提升工作质量。
五、活动安排
从 2010年1月至2012年12 月三年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普及,扩大影响阶段(2010年1月至7月)